一、基本情况
(一)物业位置: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229号。
(二)建筑面积:957.64平方米。
(三)建筑物状况:涉及3301号、3302号、3303号、3304号、3305号、3306号、3307号、3308号办公用房,共计8套,均位于东方广场C座33楼,总层数为38层(含地下3层),目前处于打通使用状态,所在项目建筑物的建成年代为2007年,建筑结构为剪力墙,规划用途为办公,上述房屋装修状态:简单装修,目前现状为空置。
(四)装修改造:允许房屋装修改造,但不得破坏其主体结构或增加使用荷载,应当遵守国家、地方有关建筑、消防、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要求与规定。
如有违反我司可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,承租方须承担相应法律和赔偿责任,包括不仅限于按规定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(五)租赁期限:根据四川省国资委《关于印发<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,本次租赁期限为正式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。
(六)租赁方式:整体出租。
(七)评估价格:整体租赁年租金价格(底价)为人民币632,040.00元。以上评估价格基准日为2024年11月12日。
二、招租要求
(一)租赁报价:按年租金进行报价,租赁报价不得低于市场租金评估价格(人民币632,040.00元/年,此为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标准,租赁人的报价低于评估价格标准的,将被视为无效报价),租赁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。
(二)租金、保证金及缴纳方式:
1、租金以季度方式缴纳,于次季度首月15日前,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等方式缴纳至出租人指定账户;
2、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一个季度租金。
(三)经营项目范围:仅限于办公用途。
(四)报名须知:该招租项目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、国家政策性调整等不可抗拒原因,本租赁合同随即终止,招租人将承租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结余租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,承租人不得向招租人提出任何进行补偿或赔偿的要求。
三、承租人资格要求
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独立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(法律规定者除外)。
单位承租的,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的“失信执行人”“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”。
四、承租人需提交的材料
(一)报价单(加盖单位公章,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签名并按指印),该报价单在实地踏勘后提交,报名时无需提供。
(二)①承租人是个人,须提供个人身份证,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按指印;②承租人是个体工商户,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及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,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按指印;③承租人是企业,须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,复印件加盖公章;④承租人是事业单位,须提供有效的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”,复印件加盖公章;⑤承租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,如律师事务所,须提供执业许可证证明文件,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(三)承租合同正式签订后,即视为建筑物管理主体变更为承租人,所处楼层的物业管理费用、写字楼公摊费用、安全、消防等一切责任均有承租人自行承担。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则表示知晓承租物业一切情况(如有疑问在合同签订前须提出),承租人需签订安全承诺书。
五、终止租赁的情形
(一)发现租赁人提供虚假、错误的报名资料时。
(二)按时缴纳租金,首次提醒,发生2次及以上的可终止。
(三)缴纳租金或拖欠租金,1个月内未及时补齐的。
(四)经营涉黄涉毒涉赌及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业被国家有关机关查获的。
(五)未经我司同意擅自改变报名或合同签订时的经营范围的,或未经我司同意擅自将物业整体或部分转租的。
(六)部门(不限于公安、消防、市场监管)对承租人提出整改要求的,承租人要无条件积极配合、完成整改,如有关部门将整改要求告知我司,承租人在接到我司转达的事项后也须第一时间完成整改,涉及到安全隐患承租人拒不按期按规定整改的,我司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无偿收回租赁权,终止租赁。
(七)其他承租人和我司协商的终止情形。
注:发生以上情形的,我司均可无条件单方面终止租赁,且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,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。
六、注意事项
(一)报名时间: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,仅接受现场方式报名材料,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鼓楼国际6楼。现场须提交材料(见上),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方式报名。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的,所递交的报名材料将不被接受。
(二)实地踏勘安排:报名结束后,将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报名的潜在承租人开展一次现场实地踏勘,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(三)联系方式:
招租人:四川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
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号6楼
报名联系电话:028-86743003(赵先生)
四川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
2025年3月31日